卓郎智能(60054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利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发现重大差错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通知 证券部及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情形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