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6034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集友股份集友股份(SH:603429)2025-12-12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配合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1][33]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2][33]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以有效规定为准[3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3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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