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3] 决策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等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依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决策[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提供决策建议[8] 投资决策流程 - 短期投资决策由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财务部提供现金流,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决策需经多部门多环节审批[14][15] 投资操作制度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操作人员与财务人员分离[15] 投资合同与处置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21]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0]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处置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29][30] 投资监督与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23] - 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应按章程派出人员,对参股公司派出股权代表[23] 财务核算与审计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5]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规定[26] -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6]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9][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4]
集友股份(6034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