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虽不符合上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 的申请担保人且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以为其提供担 保。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的审查和管理部门。被担保方应向财务部提交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