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重大事项报告主体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重大诉讼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股份相关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