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新联电子新联电子(SZ:002546)2025-12-12 18:4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其职责与权限,保障公司治理的有 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治理协调等职责,是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沟通的重要桥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