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 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