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 的编制、提供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遗漏, 没有虚假陈述,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 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 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 时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 要事实。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必须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 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可能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