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0025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 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