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0025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