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0025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兄弟科技兄弟科技(SZ:002562)2025-12-12 19: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决定前指定事务所[5]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13] - 选聘时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选聘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 - 可采用多种方式并保障公平公正[10]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事务所更换 - 改聘应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日通知[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0] - 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履行多项职责[19] - 应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20] 审计费用 - 可根据多因素调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22]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2] - 应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3]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23] 文件资料保存 - 对选聘等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10年[2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6]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