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科技(00137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或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