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600029)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6]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1] - 募投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1] - 募投全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募集资金操作规则 - 自筹先投募投项目,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7]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非保本[10]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签三方协议可使用[4] 募投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投应投主营业务,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1] - 新募投涉关联交易按上交所规则履行程序披露[17] - 变更募投购控股股东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3]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4]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8]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18]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年度募集资金核查报告[18] - 会计师审计时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18] -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由董事会披露[20] 其他 - 超募资金在同批次募投整体结项明确使用计划[12] - 募投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6] - 办法适用于南航,董事会解释并审议批准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