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30007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结合,提高 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