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600029)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20:0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成员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负责研究 对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