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必得科技必得科技(SH:605298)2025-12-12 20:18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实行累积投票制[2] 选票计算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选票数=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3] 候选人要求 - 董事候选人提名要符合法律和规章,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5] - 被提名人向董事会提交资料,独董候选人说明资格和独立性[6] 选举规则 - 独董、非独董选举分开,均用累积投票制[8] - 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8]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其他 - 表决前主持人告知、董秘解释累积投票方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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