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9][18] - 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及高管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1] - 董事及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董事及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 董事及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3]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15] - 减持计划内容应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5]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董高人员应披露进展;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也应立即披露进展并说明关系[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高人员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 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减持计划,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 董高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 公司董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4] - 董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