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必得科技必得科技(SH:605298)2025-12-12 20:18

管理原则与责任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价值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七项原则[5]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8] 管理事务与人员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并履行多项职责[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9]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11] 活动限制与开展方式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十五日内等时段原则上不进行特定活动[12]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12] 信息处理与沟通渠道 - 投资者关系活动涉及敏感信息应告知关注公告[12]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3]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等现场参观、座谈提供便利[13] - 公司应利用网络媒体与投资者交流并指派专人回复[13][20] - 公司应定期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4] 说明会与调研要求 - 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4]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档案与信息披露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5]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公布[1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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