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部审计部管理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总裁提名及任免,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6]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三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3] 审计工作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4] - 内部审计部门具体职责包括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七类[15] -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工作范围包括起草制度办法、报送资料等十二项[18] 审计依据与对象 - 公司内部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等[8] -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本部、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审计的事项[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等五项职责[11] 审计流程 - 审计前三天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35]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递交审计报告书面意见,超时视同无异议[37] - 审计工作小组15日内整理归档审计文件资料[40] 审计权限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2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审核多种生产、经营和财务资料[25][26] 审计方式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方式有就地、送达、定期、不定期审计[34] 报告与鉴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3]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43] 奖惩措施 - 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可获奖励[46]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将受处罚[46][4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0] - 制度如与国家日后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5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吴通控股(3002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