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SZ:300292)2025-12-12 21: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五日发出[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29]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30] - 董事应在决议签字负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31][33]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保管十年[33][34]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4] - 总裁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情况问题,董事长可跟踪检查[3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法律修订及时修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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