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SZ:300292)2025-12-12 2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10]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10] - 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相关违法犯罪不良记录[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披露[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制作记录并签字[24]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5][26]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7][2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28] - 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出席,代出席应在授权范围内[28][29]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2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制作工作记录[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2]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8]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8] - 两名以上有异议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5]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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