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人员义务与禁止行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 不得进行挪用公司资金等八类行为,违规所得归公司[7][8] 人员管理要求 - 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前需考察候选人多方面情况[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需定期参加培训[10] 监督与报告机制 - 审计委员会应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提出处理和罢免建议[11]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变化及时报告[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违规应及时报告[12] 违规处罚与制度生效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依法处罚,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