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 预计特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23] 信息披露内容与审计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9][20][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0]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决议和纪要至深交所备案[33] - 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公告文稿等至深交所,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34] - 交易金额达《公司章程》董事会权限时,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1]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信息管理与沟通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证券及投资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及投资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多流程[50]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配备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沟通[53] - 证券及投资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管理[53]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