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SZ:300292)2025-12-12 21:34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审议规则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资产减值与核销披露规则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2]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2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由董事长审批[31] 项目审批规则 - 重大研发等项目单笔或同类项目12个月内累计金额300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4] - 一年内单项或累计出售资产净值或交易利润300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6] - 基建、装修类工程单笔合同或累计1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1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7] - 租入或租出资产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8] 其他规则 -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以累计数计算履行审批手续[39] -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文件或协议[41] - 投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定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41] - 财务中心依据实施计划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41] - 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41] -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报送结算文件并提出审结申请[41] - 经审议批准的项目情况总裁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并交办公室存档[41] - 本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规等为准并及时修订[43]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4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45]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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