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002205)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国统股份国统股份(SZ:002205)2025-12-15 16:45

授权原则 - 董事会授权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授权、风险可控、动态调整原则[2] 可授权事项及标准 - 股权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可授权总经理决策[8] - 单个固定资产投资事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可授权[8] - 购买或出售资产单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可授权[9] - 涉案预计损失金额在200万元以下或涉案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法律事务处理方案可授权[10] - 交易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对外援助、捐赠和赞助事项可授权[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可授权[10] - 公司融资方案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可授权[10] - 单笔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单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销售商品合同签订可授权[10] 授权管理 - 董事会有权对被授权人决策和执行情况监督,对授权事项动态管理[14] - 出现决策质量差等4种情况,董事会可调整或终止授权[14] - 总经理可根据经营和行权情况建议董事会调整或收回授权[14] - 授权效果未达要求等情况,董事会可提前终止授权[14] - 授权调整或终止时,公司应拟订变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决策[14] 责任规定 - 董事会是授权管理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16] - 总经理应在授权范围内决策,杜绝越权行事[16] - 总经理未履职等导致损失或不良影响,将被追究责任[16] - 超授权范围事项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6] 办法实施 -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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