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开、公平、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