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601929)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吉 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吉视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特决定设立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 专门机构,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 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 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