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制度通过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5年12月15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1] 选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2] - 采取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6]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同意需说明原因[10]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11]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在选聘评价要素中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以所有满足选聘文件要求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0]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1]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3] 改聘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5]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8] 不再选聘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