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014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有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任期3年[1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16] 职权与审议规则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单笔或全年累计捐赠超100万元且占净利润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6]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4次定期会议,约每季度一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2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0][31] - 定期会议提案提前14日递交,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30][3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名董事不超2名委托,连续2次未出席建议撤换[38][39]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