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0013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修订)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