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0013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依据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内容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财务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已上市控股公司除外)(以下简称 非上市下属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和非上市下属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