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00131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2025年12月修订)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 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 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 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