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部门相互独立[4]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7]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资料保存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8]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7] 审计职权 - 公司董事会赋予审计部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审批报告等职权[10] - 审计部有权制止违反财经法规等行为并报董事会[11] - 审计部有权对发现的风险或重大控制薄弱环节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监测[12] 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8] 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违规处理 - 被审计部门拒绝提供资料或阻碍检查,内部审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严重的报请董事会处理[23] - 被审计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内部审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处理[24] - 对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 - 内部审计人员违法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公司规定处理[24]
百纳千成(3002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