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千成(30029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委员会运作规则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5] - 召开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10]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