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H0078)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经修订)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 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etta Pharmaceuticals Co., Ltd. (貝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 (e)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包括其領土及屬 地、美國任何州及哥倫比亞特區)或進行有關要約或出售即屬違法的任何其 他司法權區發行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購買、認購或以 其他方式收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的一部分。本公司認為,其為「外 國私人發行人」(「外國私人發行人」,定義見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 (「美國《證券法》」)第405條),並擬盡可能經營其業務以維持其作為外國私人 發行人的地位。本公司證券(「證券」)並無亦將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向 美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