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Tinoos Group Co., Ltd.(H0104) - OC Announcement - Appointment
公告性质 - 公告应港交所和证监会要求发布,只为向香港公众提供信息[3] - 公告不构成招股章程等文件,投资决策应基于最终上市文件[7] 发售情况 - 公告发布不意味着公司有义务发售或配售,不能保证会进行[3] - 公司证券未在美国注册,不得在美国发售,美国无公开发售[5] 审批状态 - 相关申请尚未获上市批准,港交所和证监会可能有不同处理结果[3]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会集体和个别承担公告准确性责任[8] 委任情况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委任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