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H0117)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NGONG HEAVY MACHINERY CO., LTD. 臨工重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請版本 警 告 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 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 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並 不 完 整,亦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 閣 下 閱 覽 本 文 件,即 表 示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各相關保薦人、獨家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 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該文件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 文件所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