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0188)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前,本公 司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 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 人士刊發。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 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 (b) 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本公司的聯席保薦人、整 體協調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 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 (c) 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 載; (d) 本文件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作出 更新或修訂; (e) 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 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 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