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精科(603370) - 内部审计制度
华新精科华新精科(SH:603370)2025-12-16 17:32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事项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1] 审计流程相关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3] - 内部审计机构于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18]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18] - 董事长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2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七项内容[22]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实评价[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报告评价内部控制并形成年度报告[22]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其他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8] - 文档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相关内容[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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