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行使特别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需披露情况理由[17][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9] - 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24] - 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配合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3]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信息[33]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3]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不得阻碍[3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3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8] - 可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9]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生效,修改需经批准[38]
铜陵有色(0006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