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000630) -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事项,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 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责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监管事项及后 评价工作。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经理落实上述事项 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室是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办的日常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决议跟踪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 (二)负责决议跟踪落实的日常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董事会决议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三)积极与决议承办部门进行沟通。 (四)根据需要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