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0006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坚持正确考核导向,以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核心,以提升价值创造能 力为导向,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岗位职责和分管工 作目标相挂钩。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铜陵有色金属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 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 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