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声科技(02018) -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12-16 19:27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 职权范围于2005年4月获采纳,2015 - 2025年间多次修订[1]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若成员减至低于三名,董事会须在三个月内委任新成员[7] 会议安排 - 每年开会不少于两次[8] - 每年至少在公司管理层避席时与外部核数师会见一次[11] - 每年至少与外部核数师举行两次正式会议[13] - 成员须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联络,每年至少在管理层及执行董事避席时与外部核数师举行一次会议[13] 委员会职责 - 作为监察公司与外部核数师关系的主要代表,负责相关建议、酬金等事宜[11] - 每年至少检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4] - 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及遵守上市规则程序的有效性[16] - 研究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16] - 监察公司遵守法例规定及董事和高管遵守商业道德规范情况[16] - 检讨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实务、判断和估算[16] - 检讨公司年度已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16] - 建立并监察会计等事项投诉执行程序[18] - 检讨财务报告内部监控[18] - 审批内部审核主管任命及革职[18] - 检讨及评估内部审核职权范围及政策适宜性[18] 自我评估 - 每年评估委员会职权范围及检讨自身表现[19] 外部核数师要求 - 公司外部核数师提供非审计服务不应损害其独立性或客观性[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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