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信息 -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4] 法律意见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合法性见证并出意见[4]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6] 律所人员 - 律所负责人为王丽,承办律师为毕玉梅和朱冰倩[10][11][12]
会议信息 -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4] 法律意见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合法性见证并出意见[4]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6] 律所人员 - 律所负责人为王丽,承办律师为毕玉梅和朱冰倩[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