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60093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16 20:0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下 简称《组织章程细则》)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