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化工股份(00338) - 关连交易委托合同
2025-12-16 20:17

0033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關連交易 委託合同 董事會於2025年12月16日審議並批准本公司(作為受託方)擬與巴陵新材料(作為委託 方)簽訂委託合同。據此,本公司將向巴陵新材料提供人員借用服務,對價為人民幣 52,722,288.14元(含稅總額)。委託合同將於2025年12月31日前簽署。 於本公告日期,中石化股份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1.81%,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巴陵新材料由湖南石化持股50%,為中石化股份的聯繫人。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 第14A章,巴陵新材料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委託合同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委託合同最高適用的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 申報及公告規定,但豁免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董事會於2025年12月16日審議並批准本公司(作為受託方)擬與巴陵新材料(作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