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00728) - 公司章程
2025-12-16 20:45

公司基本信息 - 2002年9月10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019X7[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业务范围 - 经营全国范围800MHz CDMA等多种移动通信业务[19] - 在21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固定网本地等通信业务[19] - 在6个省级行政区和3个市级行政区经营3.5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19] 股份与股本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1,507,138,699股,全部为普通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8,317,270,803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66%[31]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总数为13,877,410,000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7.15%[32] - 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12,615,097,518股,国有股东减持国有股转换形成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1,262,312,482股[32] - 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上市前普通股股本80,932,368,321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7,377,053,317股,占比70.89%[33] - 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上市前,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14,082,653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94%[33] - 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上市前,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57,031,543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18%[33] - 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上市前,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37,473,626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64%[33] - 首次公开 发行A股并上市前,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69,317,182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20%[33] - 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7] - 首次公开发行A股10,574,770,378股,上市后普通股股本为91,507,138,699股,其中A股77,629,728,699股,约占84.83%;H股13,877,410,000股,约占15.17%[3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507,138,699元[35] 股份交易与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4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特定情形有不同规定[48]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如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50]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4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42] -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执行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42]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董事长任期3年[14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年会每个会计年度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6个月内举行[9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书面要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94] - 股东会审议批准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的提案[89]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6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情形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6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之前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召开[161]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66] 专门委员会 - 审核、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3] - 审核委员会成员应3名以上,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86] - 审核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87] - 审核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9] - 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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