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1、福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规范(草案)
福瑞医科福瑞医科(SZ:300049)2025-12-17 20:45

担保范围与条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子公司对他人担保额之和[2] - 公司可为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合条件但经审议且风险小的也可担保[5][6] 担保风险防范 - 公司为他人担保须采取反担保等措施,为控股股东等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6] - 互保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可要求对方出具反担保书[16] 调查与资料要求 - 公司为他人担保前需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资信情况,申请担保人需提交相关资料[8][9] 股东会审议情形 - 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1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12] 合同管理与登记 - 法律规定需办理物权登记手续的,要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16] - 担保合同应按规定保管并通报相关人员,变更需按要求办理,增加担保范围等要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6]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应定期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行为,违规要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18] 后续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18] - 担保债务到期后,责任人要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19] 责任承担与免责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可拒绝对增加义务承担保证责任[19]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审判或仲裁及强制执行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9] 责任追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要追究责任[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于H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