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900万股[2]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264,975,900元,已发行股份264,975,900股[2]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公司A股普通股为264,975,900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3] - 收购本公司股份按不同情形有注销、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4] - 董事、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5] - 特定主体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可收回[5]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有权对董事会未执行收回收益行为提起诉讼[5][6]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应维护公司利益,转让股份有规定[6][7] - 股东会有选举董事、审议报告、决定增减资等多项职权[7] - 特定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或特别决议通过[8][12][13] - 满足特定条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成员由5名修订为6名,设董事长1人[17]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制定议事规则[17] - 董事会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和提名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要求过半并任主任[17][18] - 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18][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通知时间提前至14日前[2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4]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4][2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6][27] - 章程自股东会通过,H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日起生效[28]
福瑞股份(300049)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