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5、福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福瑞医科福瑞医科(SZ:300049)2025-12-17 20:47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成员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过半 数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人数为单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出任主席 者必须是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