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5、福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福瑞医科福瑞医科(SZ:300049)2025-12-17 20: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人数为单数[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报请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至少每年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0]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11] - 监督公司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2] - 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13] - 对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建议[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与外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无执行董事出席会议[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2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审计工作组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包括财务报告等[19]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通知应备附完整议案,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2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电子通信表决等[24]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33]